河流湖泊常見的水污染多是各類污水不達標排放造成的,特別是部分工業污水擅自排放,將對地表水水質造成較大污染。因此,能夠及時掌握各類污水是否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為了獲得準確的污水參數,必須在水質檢測過程中掌握污水采樣的方法。 一、水質檢測時如何選擇污水采樣位置 (1)Ⅰ類污染物:含有該類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論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均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進行采樣。Ⅰ類污染物是指能夠在環境或動物體內積累,對人體健康有長期不利影響的污染物,包括:總汞、烷基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總鎳和苯并花。 (2)Ⅱ類污染物:指長期影響小于Ⅰ類污染物的環境污染物。檢測該類污染物時,在污水排放單元的排放口取樣。除Ⅰ類污染物外,其他檢測項目一般根據采樣點位置的要求選擇,Ⅱ類污染物是指pH、色度、懸浮物、石油、揮發酚、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鹽、甲醛、苯胺、硝基苯、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銅、錳等。 二、污水采樣點設置要求 (1)在污水管道或污水渠內采樣,采樣點應在管道或渠道的直線、水流穩定的部分。 (2)當廢水以水道形式排入公共水域時,為防止公共水域的水倒流到排放口,應根據有關規定在污水排放口設置適當的逆流堰,而收集點不應設在堰的溢流處。 (3)為了解廢水的處理效果,可在處理設施的進水口和出水口同時取樣。 三、污水采樣的時間和頻率 (1)監督性監測:當地環境監測站每年不少于一次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如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列為年度監測的重點排污單位,應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執法需要對企業進行抽查性監測或對企業的加密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 (2)為確定自行監測的采樣頻率,排污單位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在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一般污水監測周期在8小時以內,每小時采樣一次。如果周期大于8小時,則每2小時進行一次采樣。每個周期采樣次數不少于3次。此外,根據管理需要,在對污染源進行調查性監測時,也可以按照該頻率進行采樣。 以上就是對水質檢測污水采樣方法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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