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D的高低为什么既可以用来反映某些污染物的量和污水的浓度,也可反映该物质在有氧环境中生物对其的可利用性和该物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水体为什么具有自净特性? BOD是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的简写,我们环境工程一般叫做“生化需氧量”,是表示水中有机物经过自然好氧氧化生物降解换算氧气当量的一个综合指标,主要表明水体受到可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组分的指标,一般化验指标称作“五日生化需氧量”,即:经过五天的好氧生物降解水体中有机污染物换算氧气当量的数值。 至于反映污染物的量和浓度,是因为水体中有机污染物成分过于复杂,无法具体分类,所以将无论何种有机物经过氧化后进行好氧计算,进而总结出水体中有机污染物的量与浓度,所以只反映总体污染程度,并不能反映具体污染物种类与其数量,这就是所谓的COD(化学需氧量),同理如果想反映水体能被自然降解的污染物的总量与浓度,进而衍生出BOD; 至于其可利用性,是说我们环境工程存在着一个比值,即:B:C比值,就是BOD与同源水体中的COD的比值(该比值范围为0—1),而具有实际参考意义的数值是:该比值如果≥0.3,则认为该水体可生化性好,如果≥0.2,则认为该水体可生化性尚可,但应当适当采取手段增加此比值,如果<0.2,则认为该水体基本不具备可生化性,这里必须得提一个说法,那就是:在生物处理过程中,微生物尽管处理污染物以BOD性质的为主,但是夹带也处理了COD中不具备可生化性的有机污染物; 至于该类物质对环境的危害程度是指:有人会说能生物降解就排放到自然水体中去,进行生物降解就可以了嘛?事实上,很多企业与个人也依然在这么做,当然这就引起了一些著名的问题:淡水河流中的“水华”,远洋大海中的“赤潮”,其中BOD能生物降解存在着的是一个量的问题,当量大于环境容忍程度就必然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该容忍程度可用各国的国家标准进行衡量,实际上就是水体中不应该含有过多的BOD,不然会发生这样一个过程:水体中BOD过高,那么会有大量好氧菌以及好氧原生动物与植物大量繁殖,迅速消耗掉水体中的氧气,导致鱼虾死亡,紧接着厌氧菌大量繁殖,水体厌氧生物反应并释放毒素,水体恶臭,就是水华与赤潮,这里牵涉到一个溶解氧(DO)的问题,就是污水生物处理一般都需要曝气,就是增加溶解氧量,而自然水体没有人工曝气,所以其承受能力有限。 而水体的自净能力主要取决于上述所说的生物处理体系以及溶解氧,首先厌氧生物处理不能在自然界中大量存在,主要存在于水体底部,而且厌氧处理一般进行的是反硝化(释放氮气),而生物大部分难于获得氮营养,必须进行固氮,也就是硝化,氧气溶解于水体中形成溶解氧,这是生物处理的基本条件,同时存在着大量微生物,这些微生物能将有机污染合成自身生命成分,也就是降解污染物,这就是水体的自净特性,需要说明的是,该自净能力是有一定条件限制,超越极限水体就会失去这种能力,当然水体经过适当时间或者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后,也可以恢复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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